关于请求支付办公楼装修工程款的请示

时间:2008-08-28 17:37:07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  浏览:
区人民政府:
 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楼面已封顶,内部装修的办公桌、吊顶已经制作完成,根据与施工方约定,工程完工后先支付总工程量70﹪工程款,剩余工程款待财政审核后再一次性付清。区财政局于8月18日划拨80万元工程进度款到我办帐户,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,现请求区政府批准支付60万元工程进度款预付给三林公司。
  妥否?请批示。
  行政中心办公楼建设办公室
  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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